第二步 受理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单位应持下列资料到工商注册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由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审核随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1.《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交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