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服务外经贸企业二十条
(二〇〇九年三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外经贸造成的不利影响,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特制定服务外经贸企业二十条新举措,以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确保黑龙江省外经贸平稳较快增长。
1、大力推进局长、处长工程的实施,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定点划片帮扶,定期走访企业,落实扶持措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及时通报检验检疫信息和要求,对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全力帮助研究解决。
2、利用电子报检、电子通关、电子监管、电子审批等信息化手段,发挥与海关“一机两屏、一单两报、联网核查”优势,全方位实施“5+2”、“白加黑”全天候预约服务,打造3000里检验检疫防线,构建检验检疫监管、检测、服务和保障体系,为沿边开放带服务。
3、对申请原产地签证注册和申请出具原产地调查结果单的企业,免予原产地调查。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原产地优惠制度,最大限度享受关税减免待遇,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积极帮助出口企业申办原产地标记注册保护,提升地方名、优、特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推行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换证凭条企业端打印工作,使出口企业充分享受到便利通关待遇,减少往返次数,节省时间,降低费用。
4、全面对进出口企业实行诚信和分类管理,优化检验监管模式,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加大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对A级企业简化检验检疫手续。落实“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检验检疫优惠政策,对申请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由原来的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降低到100万美元以上;对申请实施直通放行制度的企业,由原来的年出口额150万美元以上降低到50万美元以上,使更多的出口企业享受到通关便利。
5、在2009年7月1日前,对新调入法检目录的商品不检验、不收费,实行凭通关单放行管理。同时,根据进口国标准,动态调整商品检测项目,降低企业检测成本。继续实行减轻木材进口企业负担政策。
6、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蔬菜、水果等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对部分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的检验费用降低30%;对边境小额贸易10万元以下的商品,按70%至50%收取检验检疫费。
7、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对示范区出口产品实施优先报检、检验、检测和放行,采取降低抽检频次,减少抽样数量,降低查验比例。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建设。
8、通过风险分析,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根据出口食品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水平、检测能力、诚信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和产品风险程度,加强对原料农兽药残提前进行检测,缩短检验周期,加快验放速度,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帮助中小型出口食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强化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统一规范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物质备案工作,提高备案率,促进我省出口食品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9、全力推进出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与牡丹江、宁安等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指导建立齐齐哈尔梅里斯对俄出口圆葱示范区、佳木斯桦南出口水稻等示范区,逐步实现示范区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10、根据各地区动物疫情状况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情况,简化出口肉类产品供宰动物饲养场备案手续,分阶段对一定区域内的饲养场实行备案管理,确保出口肉类生产的原料充足供应。进一步完善出口肉类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体系,增加免费采样覆盖面和数量,为企业节省检测费用。
11、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实验室综合检测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检测速度,缩短检测周期。积极做好绥芬河口岸国家木材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的争取工作,为木制品加工出口企业提供检测技术保障。对出口企业在实验室规划、布局、环境设施改造、仪器设备选型采购提供咨询。加强对牡丹江双合中俄蔬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完达山乳业公司等进行指导,为其免费培养实验室人员,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
12、无偿为出口企业开展ISO/IEC17025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培训,提高出口企业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实验室建立国际通行的ISO/IEC17025管理体系,使更多的企业实验室通过我局备案实验室的评审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对于获得资质认定的企业实验室,在确认其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前提下,出口产品凭厂检结果确认后出证放行。
13、优化出国人员体检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现场咨询、强化宣传等措施,指导出国人员增强疾病传播的防范意识和知识。对交通不便的成批劳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缩短取证周期,将原来的4个工作日取证缩短为3个工作日。
14、积极为申请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提供前期指导和技术咨询,帮助企业按照进口国卫生要求改进设施加强管理,向国外推荐,使其尽快通过进口国卫生注册。在办理认证注册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加速办理,缩短时限2个工作日,确保企业快速获证,扩大出口。
15、对进境集装箱货物,在第一场站完成箱表检疫处理后,将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移至最终使用地实施,减少在货场进行装卸,节约企业运输成本。对于进口机电产品的检验流程,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将《CCC免办证明》的办证时间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16、扶持具有成长型和潜在竞争优势的木制品、木制家具、彩笔和铅笔出口企业做大做强。将产品备案检测和首批产品检测“合二为一”,加快验放速度,在原来检验周期的基础上缩短1-2个工作日。
17、积极为申请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企业注册和国内收货人登记提供咨询指导,为企业注册登记提供便利。为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木制品及家具生产企业备案提供前期指导,帮助其通过备案评审,顺利实现出口。支持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为服务外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检验检疫便利服务。
18、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沿边开放带、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抚远三角洲、跨境经贸合作区、进出口加工区和边贸货物集散地以及绥芬河、黑河、东宁贸易综合体、互市贸易区建设,提前了解、提前服务、提前指导,把检验检疫设施同步纳入到规划和建设中,做到人员到位、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不断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有效性。
19、发挥检验检疫优势,加大扶持“陆海联运”、“江海联运”大通道建设力度,实现“中外中”、“中外外”跨境运输模式,缓解全省铁路和出海通道运输压力,打通联接俄罗斯和太平洋的国际经贸大通道,发挥我省装备制造业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商品粮基地的优势,为企业降低运输成本,提高黑龙江产品在国外内市场的竞争力。
20、加强对进出口轻纺、机电、食品、农产品和资源类商品技术措施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企业通报,增强企业出口风险防范意识,应对各种技术壁垒。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检验检疫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做好对俄罗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信息的搜集、编译和研究等工作,及时掌握俄罗斯检验检疫动态,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扩大我省对外开放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