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修订可出口或经欧共体过境的家禽与家禽产品的国家、地域、地区名单及兽医认证要求
2009/10/30 15:14:15 来源:检验检疫 作者:动检处 阅读:135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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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9日,欧盟发布拟修订可出口或经欧共体过境的家禽与家禽产品的国家、地域、地区名单及兽医认证要求的通报。
本修改为欧共体按上述国别名单进口家禽与某些家禽产品制定了更为灵活的无新城疫区认证条件。它是以承认新城疫控制措施等效于EC成员国采用措施为基础的。
当上述国家爆发新城疫时,仍可准许那些尚未受相关国该疫病官方限制的其它国家对欧共体继续出口。